解讀|《退役軍人保障法》解讀(三)
答:退役軍人到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辦理報到登記,是移交接收的一個重要環節。對退役軍人的具體要求主要有兩個方面:
(1)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退役軍人安置是一項計劃性很強的工作,有明確時間要求,各項工作應當按照時間要求及時完成。軍隊轉業和離退休干部離隊后接到部隊關于到安置地報到的通知后,應當按照通知要求的報到時限辦理報到手續。退休士官和國家供養退役士兵,通常根據移交、接收和安置的具體情況確定報到時間。退休軍官的報到程序,參照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退休干部的有關規定執行。集中移交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應當在接收安置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和非集中移交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應當自被批準退出現役之日起30日內辦理報到登記手續。
(2)應當持軍隊出具的退役證明到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報到。軍隊出具的退役證明是軍人退役的重要憑證。軍隊轉業干部,一般持師以上機關開具的行政、組織、工資、保險等相關介紹信到地方報到。退役士兵持退出現役證件、介紹信(集中移交的還應有接收安置通知書)到安置地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辦理報到登記。此外,報到時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還應查看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憑證原件等材料。
二、退役軍人優待證的作用是什么,如何管理使用?
答: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在接收退役軍人時,向退役軍人發放退役軍人優待證。優待證是退役軍人彰顯榮譽的載體、享受優待措施的憑證,向退役軍人發放退役軍人優待證,在保障退役軍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務基礎上,結合服現役期間所作貢獻和各地實際情況,在社會保險、住房、醫療、交通、文化、幫扶援助等方面給予退役軍人優待。2020年1月,退役軍人事務部等部門出臺的《關于加強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建立優待證制度,國家堅持統籌兼顧、穩步推進的原則,充分運用信息技術手段,逐步為退役軍人和“三屬”統一制作辦理優待證,作為享受相應優待的有效證件。退役軍人優待證實行全國統一制發、統一編號。退役軍人優待證的管理使用辦法由國務院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同時,退役軍人事務部負責開發全國優待證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指導全國優待證使用服務管理工作;省、市、縣級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優待證發放和使用管理工作;各級退役軍人服務中心負責相關具體工作。
Copyright © 2018-2020 四川省菲林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蜀ICP備2022016278號-1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科華北路141號附1號、四川大學國家雙創示范基地 201室